各部门、各学院党组织:
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推荐评选2020/2021学年大学生优秀校园记者编辑和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大学生中积极参与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建设以及平台运营管理的校园记者、编辑和新媒体运营者。
二.评选要求和条件
优秀校园记者编辑和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参照《太原科技大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表彰奖励方法(试行)》(校党委宣字【2017】76号)的评选条件,参照“新媒体达人”执行,着重考虑栏目编辑质量、技术更新和维护、栏目策划效果、原创文章(或照片)推送数量、微信矩阵效应发挥等方面。
在市级以上报纸、官方网络发表过文章(图片、视频)或在校级媒体发表三篇以上文章(图片、视频)的校园记者;长期从事报纸编辑、网站编辑、播音编辑工作的学生干部;在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表现优秀的媒体工作者均可参评优秀记者编辑。
三.推选名额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推荐优秀校园记者编辑、新媒体建设先进个人各一名。此外,如有学生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图片、视频)或于校级媒体(太原科技大学报、太原科技大学官网、太原科技大学广播台、太原科技大学笃行网等)发表三篇(含三篇)以上内容的,都可以申报,不占用各单位名额。
四.评选要求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推选程序,确保推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评选类型和条件上交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中将自己发表文章的链接进行罗列。
各部门、学院请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6时前,将评选结果纸质版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后送至党委宣传部237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联系人:宣传部苗文广)。
特此通知
太原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19日